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55,118,07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866,120.3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2,047,22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118,072股增加至77,165,3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118,0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0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118,07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7,165,3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6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2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69,500 | 55.10% | 12,147,800 | 42,517,300 | 55.10% |
| 首发前限售股 | 30,369,500 | 55.10% | 12,147,800 | 42,517,300 | 55.1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48,572 | 44.90% | 9,899,428 | 34,648,000 | 44.90% |
| 三、总股本 | 55,118,072 | 100.00% | 22,047,228 | 77,165,300 | 100.00% |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77,165,300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3074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本企业/本人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909号
咨询联系人:刘兰女士、朱亚兰女士
咨询电话:028-80518294
传真电话:028-80518294
十、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