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其中董事张延伸先生、董事段鲁男先生、独立董事胡南薇女士、独立董事陈玉田先生及独立董事袁章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景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由
33.20元/股调整为
32.50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就前述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董事段鲁男先生、田金先生和王永浩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以2025年
月
日为授予日,以32.5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87.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董事段鲁男先生、田金先生和王永浩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