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翰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19.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211.93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07.2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9月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361Z0037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根据《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以及《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的相关内容,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4,141.00 | 19,470.27 | 24,141.00 |
| 2 | 5G车联网TBOX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964.00 | 16,996.00 | 16,996.00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241.00 | 26,241.00 | 21,570.27 |
| 合计 | 71,346.00 | 62,707.27 | 62,707.27 |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2,707.27万元;
2、本次董事会后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670.73万元转至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调整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资24,141.00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9,470.27万元,调整后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4,141.00万元,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 序号 | 本次调整前项目 | 本次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本次调整后项目 | 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 1 | 购置设备 | 356.00 | 购置设备 | 356.00 |
| 2 | 购置软件 | 189.27 | 购置软件 | 189.27 |
| 3 | 人员费用 | 5,595.00 | 人员费用 | 5,595.00 |
| 4 | 材料费用 | 5,730.00 | 材料费用 | 10,400.73 |
| 5 | 测试认证 | 4,100.00 | 测试认证 | 4,100.00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3,500.00 | 铺底流动资金 | 3,500.00 |
| 合计 | 19,470.27 | 合计 | 24,141.00 |
注:项目投资含研发及产业化支出。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蒋迪杨华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