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301600)_公司公告_慧翰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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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投资金额及延期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翰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19.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11.9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07.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9月6日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361Z0037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4,141.0019,470.2711,010.45
25G车联网TBOX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964.0016,996.006,124.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6,241.0026,241.0016.24
合计71,346.0062,707.2717,150.69

注:1、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4,141.0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1,570.27万元;

2、截至2026年1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入16.24万元,投资进度为0.06%。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以及研发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实施方式由“购置”变更为“自建”,扩大研发中心和实验室规模,相应调整研发中心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调整项目建成时间,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实施方式购置自建
项目投资金额26,241.00万元21,800.00万元
建成时间2027年9月2029年2月

注:公司自建研发中心购买土地,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且该建设项目实施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因此建成时间推迟。

具体投资构成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变更前项目变更前项目投资额(万元)变更后项目变更后项目投资额(万元)
1购置研发楼20,420.00土地5,000.00
2--建安费用11,400.00
3购置设备2,061.00--
4购置软件985.00购置软件80.00
5配套实验室2,775.00配套实验室及设备5,320.00
合计26,241.00合计21,800.00

注:1、建安费用含规划设计、基建、装修等费用,配套实验室含中试实验室;

2、变更后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21,570.27万元;

3、购买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建成时间的原因

(一)变更前研发中心建设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变更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备案情况、项目实施主体、拟投入金额、资金投入明细构成、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等详见公司2024年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截至2026年1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账户性质账户余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697.39

注:1、截至2026年1月31日,上述账户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额20,000.00万元,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72.63万元;

2、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将上述账户4,670.73万元转至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建成时间的原因

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相适应的研发规模需求,并结合福州市写字楼及配套市场情况与土地政策等因素,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调整为自建。调整后,公司可自主定制装修方案、按需安装实验设备,建设自主权与灵活度更高;不仅能按需扩大研发中心规模、增设中试实验室,助力研发项目快速转化为成熟产品,还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更好适配公司未来发展;同时也可适当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租赁。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风险提示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本次购买土地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募投项目实施可能面临延期、变更、中止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对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建成时间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蒋迪杨华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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