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1证券简称:惠通科技公告编号:2025-046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8号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3.07
| 3.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8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9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
| 3.10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11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细则>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 ||
| 4.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 4.01 | 选举严旭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张建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3 | 选举钟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4 | 选举杨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5 | 选举曹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6 | 选举景辽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7 | 选举陈廷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5.01 | 选举范以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5.02 | 选举陈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5.03 | 选举周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5.04 | 选举魏高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2.00、
3.01及
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非累积投票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议案3.00需要逐项表决。
4、上述议案4.00、议案5.00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议案4.00应选举非独立董事7人、议案5.00应选举独立董事4人。其中,每项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议案5.00中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8:15-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8号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25100),传真号码:0514-8789265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廷飞、王欢
电话:0514-87892400
传真:0514-87892654
电子邮箱:wanghuan@httech.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8号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51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3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3.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8
| 3.08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9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 |
| 3.10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11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细则>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4.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同意票数 |
| 4.01 | 选举严旭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4.02 | 选举张建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4.03 | 选举钟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4.04 | 选举杨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4.05 | 选举曹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4.06 | 选举景辽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4.07 | 选举陈廷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5.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同意票数 |
| 5.01 | 选举范以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5.02 | 选举陈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5.03 | 选举周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5.04 | 选举魏高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做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若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股东账户号码 |
| 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601,投票简称:“惠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