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601证券简称:惠通科技公告编号:
2025-055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12.00万股,每股面值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41.6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069.8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71.7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
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5〕验字第90002号)审验。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金额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53,717,896.45 |
|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 | 383,071,320.75 |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98,804,428.74 |
|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85,907,100.00 |
| 2025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 | 12,897,328.74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454,642.76 |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 29,194,381.12 |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 1,091,467.11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56,618,620.76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60,539,018.86元(不含税),还有159,084.67元发行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或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5年2月,会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类型 | 专户余额 |
|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科技支行 | 514902038110008 | 活期存款 | 73,471,786.76 |
扬州惠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90190188000255276 | 活期存款 | 64,298,640.15 |
|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邗江支行 | 8110501012102601196 | 活期存款 | 88,848,193.85 |
| 合计 | 226,618,620.76 | |||
注:
、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科技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邗江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类型 | 专户余额 |
|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文汇支行 | 1108021519100162394 | 活期存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198.45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590.7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607.7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590.71万元,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607.74万元,共计9,198.45万元。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5〕核字第90013号)。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5,661.8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表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5,371.79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80.4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80.4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141.79 | 10,141.79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 | 否 | 25,230.00 | 25,230.00 | 9,880.44 | 9,880.44 | 39.16% | 2026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371.79 | 35,371.79 | 9,880.44 | 9,880.44 | 39.16%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5,371.79 | 35,371.79 | 9,880.44 | 9,880.44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198.45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590.7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607.74万元(不含增值税)。2.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590.71万元,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07.74万元,共计9,198.4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5]核字第90013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5,661.8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