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2证券简称:超研股份公告编号:2025-041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燕娜女士、李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李波翰先生、林锦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受聘后,郑燕娜女士不再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斌先生继续兼任公司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附件:郑燕娜女士、李斌先生、李波翰先生、林锦豪先生简历
郑燕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7年7月至2005年5月,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汕头营业部;2005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人事部职员;2008年12月至2020年9月,历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规划发展办公室主任助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燕娜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通过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2.40万股股份;持有“中信建投基金-共赢4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05%资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589.55万股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与公司监事郑燕纯女士系姐妹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高级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历任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诊断仪生产车间工程师、技术工程部工程师;2008年12月至2020年9月,历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工程师,医用开发部工程师、副经理,副总工程师;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2021年12月至今,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通过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1.87万股股份;持有“中信建投基金-共赢4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80%资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589.55万股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波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4月至2020年9月,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医用产品海外营销部销售人员;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医用产品海外营销部经理助理、副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X射线国内销售部经理、医用产品海外营销部副经理;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产业发展部经理、医用产品海外营销部副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产业发展部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波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通过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8.80万股股份;通过汕头市超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3.95万股股份;通过汕头市超安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72万股股份;持有“中信建投基金-共赢4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54%资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589.55万股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不存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德来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锦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历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换能器工程开发部主管、换能器生产车间副主任、换能器生产车间主任兼换能器工程开发部副经理、换能器事业部部长;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换能器事业部部长、换能器开发部经理兼制造运营部副经理、万吉研发中心副主任兼换能器开发部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换能器产品开发部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
换能器产品开发部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锦豪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通过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4.40万股股份;通过汕头市超安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万股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