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江路3号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此前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1人),董事吴宏豪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宏策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德来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其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不超过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