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_公司公告_乔锋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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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26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南》”)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乔锋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于2026年2月14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4 日,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 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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