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_公司公告_乔锋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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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0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乔 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6年3月9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37.10元/股向1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92.50万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 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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