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_公司公告_绿联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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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合计持有公司54,924,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4%)的大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顺四号”)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23,64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0%)。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顺四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和顺四号截至2025年11月10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1,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权益变动后,大股东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顺四号合计持股比例由

13.24%降至12.91%,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龙城工贸御安厂区7号办公楼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龙观西路39号龙城工业区7栋4层403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0日
权益变动过程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和顺四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1,113股,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顺四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24%减少至12.91%,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绿联科技股票代码301606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351,1130.33
合计1,351,1130.3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53,200,00012.8253,200,00012.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419,50010.9545,419,50010.95
有限售条件股份7,780,5001.887,780,5001.88
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724,0330.42372,9200.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53,0860.40301,973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70,9470.0270,9470.02
合计持有股份54,924,03313.2453,572,92012.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072,58611.3545,721,47311.02
有限售条件股份7,851,4471.897,851,4471.8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的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顺四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注:本公告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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