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607证券简称:富特科技公告编号:
2025-055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41,397,299.08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项目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 (一)信用减值准备 | 14,744,799.13 |
| 坏账准备 | 14,744,799.13 |
| (二)资产减值准备 | 26,652,499.95 |
|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26,652,499.95 |
| 合计 | 41,397,299.08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 2-3年 | 40.00 | 40.00 | 40.00 |
| 3-5年 | 80.00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1,397,299.08元,将导致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41,397,299.08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