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301608)_公司公告_博实结: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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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608证券简称:博实结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5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000,46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办理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及范围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5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83,088.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457,671.10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45,767.11元,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3,325,728.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0,210,571.8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0,210,571.81元。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保

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5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000,46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授权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分红金额45,000,463.2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75%,分红金额未超过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重要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另行发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权益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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