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301616)_公司公告_浙江华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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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616证券简称:浙江华业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夏增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名,代表股份60,1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8名,代表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名,代表股份1,568,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名,代表股份1,39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名,代表股份1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0%。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62%;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1%;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34%;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4%;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07%;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07%;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7《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9%;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9%;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89%;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7%;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62%;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28%;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8%;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2%;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7%;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纪建斌、徐小晴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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