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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18证券简称:长联科技公告编号:2025-039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对2025年7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进行变更,2025年7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保持不变。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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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使此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耐用年限相适应,公司拟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年-40年”,年折旧率由“4.75%”变更为“2.375%-4.75%”。其中,2025年7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保持不变,仍为20年,年折旧率仍为4.75%;2025年7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变更为40年,年折旧率变更为2.375%。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40年 | 5% | 2.375%-4.75% |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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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对2025年7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进行变更,2025年7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新总部房屋及建筑物按新折旧年限,预计2025年7-12月产生折旧费用约110万元,2026年及以后期间每年预计产生折旧费用约35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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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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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