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 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同宇新材 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兴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 商,原委派林剑锋、万弢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8 年12 月31 日。
现因保荐代表人万弢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 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袁涵(简历详 见附件)接替万弢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林剑锋、袁涵。
公司董事会对万弢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袁涵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业务总部。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同宇新材(301630.SZ)IPO 项目、誉辰智能
(688638.SH)IPO 项目、华正新材(603186.SH)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
柯利达(603828.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多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