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其中5名核查对象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原因系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