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之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5年12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2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8号)(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2月24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关于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新股平稳有序发行的倡议》(深证上〔2023〕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主承销商针对慧谷新材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5年4月1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5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相关议案。
(三)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年12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2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5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8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2月24日)。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的10%。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79,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366,86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510.40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1,577,910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788,955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网上发行数量不变;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小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上述回拨情况将在《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进行披露。
(二)战略配售的对象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综合考虑投资者资质及市场情况后选择的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按照《业务实施细则》实施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除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外,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限售期(月) |
| 1 | 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1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2号员工资管计划”)(合称“慧谷员工资管计划”) |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12 |
注: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下同
(三)战略配售规模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00%,即1,577,910股,且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510.40万元;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788,955股。因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跟投情况与发行价格、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如发生上述情形,中证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规模分档确定:(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除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外,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确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及认购金额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限售期(月) | 拟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
| 1 | 慧谷员工资管计划 |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12 | 5,510.40 |
注: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售,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结果向下取整精确至股,配售股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的申购款项金额/发行价格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1亿股,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不超过10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或有)参与战略配售拟认购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00%,符合《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及《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最终确定。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战略配售者的选取标准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依照《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具体标准为: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按照《业务实施细则》实施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为慧谷员工资管计划、中证投资(如有)。
1、慧谷员工资管计划
(1)董事会决议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发行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的10%。
(2)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基本情况
1)慧谷1号员工资管计划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间:2026年1月6日备案日期:2026年1月12日产品编码:SBNG28募集资金规模:4,500.00万元认购资金上限:4,500.00万元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慧谷1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劳动关系所属单位 | 认购金额(万元) | 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 | 人员类别 |
| 1 | 唐靖 | 董事长、总经理 | 慧谷新材 | 2,000.00 | 44.44% | 高级管理人员 |
| 2 | 陈广祥 | 高级项目经理 | 慧谷新材 | 600.00 | 13.33% | 核心员工 |
| 3 | 陈兴耀 |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 慧谷新材 | 450.00 | 1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4 | 郑海庭 | 合成事业部副总经理 | 慧谷新材 | 420.00 | 9.33% | 核心员工 |
| 5 | 唐栗人 | 总经理助理 | 慧谷新材 | 300.00 | 6.67% | 核心员工 |
| 6 | 苏东 | 高级销售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230.00 | 5.11% | 核心员工 |
| 7 | 黄艳轶 | 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 慧谷新材 | 100.00 | 2.22% | 核心员工 |
| 8 | 李岱泽 | 高级办公室主任 | 慧谷新材 | 100.00 | 2.22% | 核心员工 |
| 9 | 李思琦 | 财务总监 | 慧谷新材 | 100.00 | 2.22% | 高级管理人员 |
| 10 | 吴翠屏 | 采购经理 | 慧谷新材 | 100.00 | 2.22% | 核心员工 |
| 11 | 张玉娟 | 资深研发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100.00 | 2.22% | 核心员工 |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劳动关系所属单位 | 认购金额(万元) | 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 | 人员类别 |
| 合计 | 4,500.00 | 100.00% | — | |||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注2: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注3:本资管计划募集资金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2)慧谷2号员工资管计划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间:2026年1月6日备案日期:2026年1月14日产品编码:SBNG29募集资金规模:1,263.00万元认购资金上限:1,010.40万元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慧谷2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劳动关系所属单位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 | 人员类别 |
| 1 | 唐靖 | 董事长、总经理 | 慧谷新材 | 700.00 | 55.42% | 高级管理人员 |
| 2 | 朱经纬 | 资深研发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100.00 | 7.92% | 核心员工 |
| 3 | 杨仕海 | 研发副经理 | 慧谷新材 | 66.00 | 5.23% | 核心员工 |
| 4 | 杨海朋 | 董事会秘书 | 慧谷新材 | 64.00 | 5.07% | 高级管理人员 |
| 5 | 朱明晶 | 资深研发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60.00 | 4.75% | 核心员工 |
| 6 | 李来兴 | 资深研发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50.00 | 3.96% | 核心员工 |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劳动关系所属单位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 | 人员类别 |
| 7 | 孙伟 | 高级研发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50.00 | 3.96% | 核心员工 |
| 8 | 刘华东 | 采购副经理 | 慧谷新材 | 48.00 | 3.80% | 核心员工 |
| 9 | 卢耀柏 | 资深研发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45.00 | 3.56% | 核心员工 |
| 10 | 高辉 | 高级研发工程师 | 慧谷新材 | 40.00 | 3.17% | 核心员工 |
| 11 | 庞勇 | 开发区基地总经理 | 慧谷新材 | 40.00 | 3.17% | 核心员工 |
| 合计 | 1,263.00 | 100.00% | — | |||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注2: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注3:本资管计划募集资金的80%可以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剩余资金将用于投资债权类资产(含银行存款等)。
(4)参与本次发行与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的劳动关系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为: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市场人员、部分优秀的管理人员和员工。
经核查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的用工合同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均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以上21名份额持有人均在发行人处任职,且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经核查,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的入职时间均在2023年之前,均早于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的时点,个人所得税代缴单位均为慧谷新材。
(5)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第三章关于“战略配售”的规定,慧谷员工资管计划作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慧谷员工资管计划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各认购对
象签署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各认购对象的纳税记录、银行流水、员工调查表、收入证明等,同步核查大额流水的交易对方,确认参与人员均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近3年的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代持等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情形,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且该等资金投资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资管计划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
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及委托人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7)限售安排
慧谷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中证投资(如有)
(1)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证投资成立于2012年4月1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中证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591286847J |
| 法定代表人 | 方浩 |
| 注册资本 | 1,300,000万元 |
| 营业期限 | 2012-04-01至无固定期限 |
| 住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户 |
| 营业范围 |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核查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证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中证投资的股权结构及跟投资格
根据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持有中证投资100%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8年1月17日公告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及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公示(第七批)》,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第三章关于“战略配售”的规定和第四章关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规定,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作为实施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证投资系保荐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证投资为发行人股东,本次发行前,中证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3.12%的股份。除前述情形外,中证投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信证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证投资总资产2,918,684万元,净资产2,616,20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1,295万元,净利润121,105万元,中证投资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同时,根据中证投资出具的承诺函,中证投资用于缴纳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中证投资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证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中证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战略配售协议
发行人与上述确定的获配对象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认购协议,协议约定了认购金额上限、认购价格及认购款项支付;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违约责任;转让与放弃;通知与送达等内容。
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内容合法、有效。
(四)合规性意见
慧谷员工资管计划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产品编码:
SBNG28、SBNG29),为《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具备战略配售资格。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且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中证投资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为《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以及发行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和中证投资(如有)配售股票不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主承销商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或有),符合《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相关规定;慧谷员工资管计划、中证投资(或有)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配售资格相关规定,具备参与战略配售的资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慧谷员工资管计划、中证投资(或有)配售股票不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主承销商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慧谷员工资管计划、中证投资(如有)符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发行人、主承销商向其配售股票不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