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3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 6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19
一、本次发行情况 ...... 19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19
三、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20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21
第三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23
第四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 24
一、推荐意见 ...... 24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 24
三、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 25
四、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29
第五节 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 3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zhou Human New Mate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81115941注册资本:47,337,300.00元法定代表人:唐靖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28日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邮政编码:511356联系电话:020-32222636传真号码:020-32222928-6026互联网网址:http://www.humanchem.com电子信箱:zhengquan2023@humanchem.com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功能性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构筑起核心竞争壁垒。公司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双技术平台的整合协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关键材料需求图谱,成功开发具备光学调控、导电导热、力学增强、防腐耐候等多元特性的涂层材料体系,已形成面向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致力于
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
图 公司1+1+N业务布局
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荣获众多荣誉,2024年3月,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共有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研发人员;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及涂层材料实验室等,以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持续创新能力,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拥有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项,参与制定了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和9项团体标准。
(一)公司深耕功能性涂层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领域,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坚持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先后在家电、包装、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攻克关键技术壁垒,成功实现复合功能、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打破了帕卡濑精、宣伟、PPG等海外企业的垄断格局,推动了功能性材料领域持续性的国产化替代,为上述产业在国内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关键材料支持和系统性、本地化解决方案。
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公司研发和产业化领域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下游客户包括格力、美的、海尔、海信、大金、雪花啤酒、王老吉、银鹭、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瑞浦兰钧、
国轩高科、LG、三星、艾迈斯欧司朗、飞利浦、京东方、TCL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二)两大核心研发技术平台是公司创新及产业化的关键驱动力
功能性树脂是涂层材料的关键原材料,决定了涂层材料的基本性能,其设计和放大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门槛。公司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分别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方面开展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
| 平台名称 | 功能性树脂技术平台 | 涂层材料技术平台 |
| 平台能力及定位 | 1、具备了有机硅、聚氨酯、聚酯、丙烯酸和环氧等多元材料体系的精准分子结构设计与可控合成技术; 2、实现了核心树脂原材料的自主化供应体系,为涂层材料技术平台提供关键原材料 | 1、针对客户差异化需求,公司依托材料数据库筛选适配的树脂基体,结合涂层材料技术平台进行复合改性处理; 2、在确保满足特定功能指标的同时,优化涂层界面结合力与客户涂覆适用性,以适配不同质量的基材和涂覆环境,有效解决产业链下游客户的核心材料供给瓶颈 |
上述两大技术平台的研发能力和组合能力是公司创新及产业化的关键驱动力,是公司业务体系的核心。
为提高应用能力,公司建立了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研发支持,通过材料分析测试平台为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提供物理和化学分析、制程技术分析、应用仿真模拟测试等研发支持,以提高材料与客户产线工艺的适配性、便利下游客户的涂覆应用,从而为客户提供涂层材料综合解决方案。
图 公司业务体系的关键节点
(三)公司依托平台型研发能力打造了功能性材料矩阵
公司专注于实现复合功能、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凭借平台化研发体系优势,公司整合功能性树脂技术与涂层材料技术,打造出跨越多个应用领域,具有光学、电学、热学、力学性能及复合型功能的产品矩阵,形成了家电、包装、新能
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并在航空航天等其他领域实现了国产涂层材料的产业化,突破国外关键材料技术封锁、解决了上述领域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
图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矩阵
注:上述功能为公司主要产品实现的部分主要功能
(四)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产品应用领域的国内产业链起步阶段即开始切入,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与客户和设备厂商协同、共同持续优化下游涂覆工艺技术,构建了适配本土产业链的涂层材料系统化解决方案,打破了外资企业的垄断局面,显著提升了国内制造业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能力,提高了国内产业链的制造能力,推动了国内先进制造业“强链补链”。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于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核心产品线,坚持国产化替代和绿色环保两大发展路线,围绕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以高品质树脂和涂层材料为代表的功能性材料,提高公司在面对复杂国际形势和经济环境的韧性和价值创造能力,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公司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形成了丰富的材料数据库和技术库,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方面开展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功能性树脂性能的深度解析和树脂体系分子结构设计;(2)功能性树脂的化学合成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3)涂层材料的配方研发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4)涂层材料针对各类基材和涂覆环境的适用性。公司生产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应用 产品 | 应用领域 | 工艺环节 | 技术来源 | 技术阶段 | 专利保护措施 |
| 1 | 一种有机亲水涂层材料及其制备技术 | 开发一种有机亲水涂层材料,包括水溶性亲水丙烯酸树脂、水溶性固化剂、流平剂和助溶剂等。应用于预先涂覆了防腐底涂的铝箔上 |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 家电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 |
| 2 | 空调换热器用低吸附性亲水涂层材料技术 | 开发一种应用于空调铝箔表面处理的低吸附性亲水涂层材料,可以降低亲水涂层对生产过程中的烟气和使用环境中的异味的富集,从而提升空调的健康舒适性 |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 家电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申请中) |
| 3 | 自润滑节油型亲水涂层技术 | 开发一种兼具亲水性和润滑性的涂层材料,减少亲水铝箔冲制工艺中润滑油的使用量并提高冲制速度 |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 家电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 |
| 4 | 硅改性石墨烯水性抗涂鸦涂层材料技术 | 通过将抗涂鸦有机硅接枝在石墨烯表面,协同石墨烯的纳米片层结构,制备硅改性石墨烯浆料,得到涂鸦易清洁、抗涂鸦渗透性能极佳的涂层材料产品 | 家电外壳涂层材料 | 家电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 |
| 5 | 一种具有自润滑功能的适合高速冲制的易拉罐罐盖涂层材料关键技术 | 采用改性环氧树脂,搭配酚醛树脂、增韧剂、附着力促进剂等,制备的易拉罐罐盖涂层材料摩擦系数较小,具有较好的润滑性能,耐高速冲制 |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 | 包装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 |
| 6 | 铝箔餐盒热封涂层材料技术 | 开发一种铝箔餐盒用热封涂层材料,具有优异的柔韧性,同时耐高温水煮性能、耐乙酸蒸煮性能优异,突破传统铝箔餐盒涂层材料密封性能较差的缺陷 |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 | 包装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申请中) |
| 7 | 无铝高光水性转移涂层材料技术 | 开发一种用于纸质包装的无铝高光水性转移涂层材料,处理过的原纸表面光泽度高、对油墨的阻隔性好,减少油墨使用量,减少VOCs排放,符合绿色印刷的发展趋势 | 纸质包装涂层材料 | 包装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2项发明专利 |
| 8 | 绿色包装用纸张阻隔涂层材料技术 | 自主研发水性树脂,并开发一种用于纸张阻隔水性热塑性涂层材料,在满足食品安全标准的条件下实现防水防油的阻隔性能和热封、抗粘等附加性能,从而以涂层材料代替塑料或塑料薄膜,以使得纸张可以回收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 | 纸质包装涂层材料 | 包装 | 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2项发明专利 |
| 9 | 锂电池集流体用涂层材料树脂和水 | 自主设计合成改性丙烯酸类树脂,具有优异的涂覆均匀性、附着力、剥离力、耐溶剂性、电阻等关键性能,结合特殊 | 集流体涂层材料 | 新能源 | 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 |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应用 产品 | 应用领域 | 工艺环节 | 技术来源 | 技术阶段 | 专利保护措施 |
| 性涂层材料关键技术 | 导电碳材料以及多种材料的复配技术,可实现薄涂情况下满足电池相应加工和性能要求 | 配工艺 | ||||||
| 10 | 锂电池正极用集流体涂层材料树脂改进技术 | 开发一种正极集流体用涂层材料树脂,该树脂对碳材料具有极佳的分散性,解决现有涂层材料稳定性差的问题,应用于正极集流体后,可抑制电池极化、降低电池内阻,提高倍率等 | 集流体涂层材料 | 新能源 | 树脂合成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 |
| 11 | 锂电池铝箔用水性表面处理剂技术 | 设计开发一种锂电池铝箔用水性表面处理剂,改善锂电池铝箔基材油污,提高基材表面张力系数,改善涂层材料的涂覆均匀性和涂层附着力,提高电池一致性,改善电池性能 | 集流体涂层材料 | 新能源 | 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申请中) |
| 12 | 用于Mini LED和小间距显示的纳米黑涂层技术 | 开发一种LED纳米黑涂层,包括树脂涂层以及分散于所述树脂涂层内部的纳米黑色颗粒,具有一定的透光率,使得不同显示模组表面的颜色一致,增加对比度,增加显示屏的显示效果和质量 | 光电涂层材料 | 电子 | 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 |
| 13 | 超高耐热半导体封装有机硅胶技术 | 自主研发有机硅树脂的光电涂层材料,具有良好的粘接性、透明性、耐候性、耐冷热冲击等优点,可以满足不同应用领域LED封装的要求 | 光电涂层材料 | 电子 | 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无 |
| 14 | 光电器件用高阻隔防护涂层技术 | 利用精密涂覆设备将涂层材料喷涂到LED器件表面,形成高阻隔防护涂层,可实现涂层在LED器件上具有良好的附着力、可调的厚度、低硫化气体透过率,同时不影响LED的性能 | 光电涂层材料 | 电子 | 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设计涂覆模具和涂覆设备 | 自主 研发 | 量产 | 无 |
(二)发行人的研发水平
公司始终秉承着以产品迭代和多元化发展为核心理念,打造平台型研发模式,致力于在不断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保持高度竞争力的同时,深入发掘材料的多重特性,布局更具前瞻视角的技术研究,以契合下游客户更广泛更前沿的应用场景。
围绕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应用领域,公司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方向如下:
| 应用领域 | 技术先进性 |
| 家电 | 1、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经过二十余年的持续研发迭代,形成了亲水、自润滑、抗菌防霉、高耐腐的全谱系产品矩阵,进而提高终端应用产品的节能性、耐候性和可靠性; 2、以空调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为基础,正在积极研发基站、数据机房、电动汽车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
| 包装 | 1、包装涂层材料适配金属、纸张、薄膜等多种基材,围绕材料性能和环保绿色两大产品迭代思路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 2、将重点提高包装涂层材料在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美观、易于加工等方面的特性,并在金属、纸张、薄膜等基材上探索相关产品的多元化 |
| 应用领域 | 技术先进性 |
| 新能源 | 1、具备功能性树脂合成、涂层材料复配以及下游客户涂覆的一整套研发实验装置,能够模拟客户的工艺流程,从而持续迭代集流体涂层材料的配方、持续改良核心树脂的合成技术,不断提高材料性能和涂覆能力; 2、以锂电池集流体用涂层材料树脂和水性涂层材料关键技术、电池铝箔表面高达因值清洗关键技术为基础,围绕软包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终端应用领域开展一系列研发突破和技术储备 |
| 电子 | 1、以防护型涂层材料为基础,突破了有机硅树脂合成技术,具备了制备高纯度、高透明度的苯基硅树脂的能力,进而开发了应用于LED照明和显示,以及Mini LED和Micro LED等下一代显示技术用光电涂层材料; 2、基于有机硅树脂合成技术,进一步开发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线路板、电子电器防护等领域的防护材料 |
公司具体的主要在研技术如下:
| 序号 | 研发技术名称 | 研发内容及拟达到的目标 | 拟应用产品 | 应用 领域 | 研发阶段 |
| 1 | 超低过敏长期皮肤接触医用压敏胶技术 | 开发一种超低过敏性的医用压敏胶,具备优异的皮肤粘附性、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以及长期稳定的粘接性能,可以减少患者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提高患者的舒适度和治疗依从性 | 医用压敏胶 | 包装 | 小试 |
| 2 | 水性油墨用具有研磨连接一体功效的丙烯酸树脂技术 | 设计开发研磨连接一体的丙烯酸树脂,解决研磨和连接树脂可能存在的相容性问题,产品既具有较好的研磨性,即展色性好、光泽高、耐醇类冲稀好、复溶性好,同时具备连接性能,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 水性油墨树脂 | 包装 | 小试 |
| 3 | 电池集流体用碳基复合材料技术 | 自主设计水性涂层材料配方,具备高剥离强度,在锂电池中涂覆于正极集流体可以增加正极材料的浸润性和黏附力,降低极化内阻,提高电池一致性,改善高倍率性能 | 集流体涂层材料 | 新能源 | 小试 |
| 4 | 高耐污智能穿戴设备用TPSiV弹性体技术 | 采用动态硫化工艺,通过分子结构设计,降低材料的表面能和提高阻隔性,以达到高耐污的目的 | 智能穿戴亲肤感橡胶基材 | 电子 | 小试 |
| 5 | 低应力Mini/Micro LED直显封装光学环氧树脂技术 | 通过引入功能性助剂或其他辅材、改进制备工艺等手段,减少环氧树脂脆性以及环氧树脂在Mini/Micro LED直显封装过程中内应力高的问题,降低LED芯片损坏的风险 | 光电涂层材料 | 电子 | 小试 |
| 6 | 铝箔餐盒用具有抗乙酸性能的餐盒内涂层材料技术 | 开发符合食品安全,具有抗乙酸性能的铝箔餐盒内涂层材料,突破传统铝箔餐盒涂层材料抗乙酸性能差、不耐乙酸蒸煮的缺点 |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 | 包装 | 研究开发阶段 |
| 7 | 穿戴设备表面耐沾污亲肤涂层用水性有机硅乳液技术 | 研制一种耐沾污、亲肤的有机硅乳液涂层,能够有效提升穿戴设备的用户体验和使用寿命;一方面,耐沾污性能可减少污渍附着;另一方面,亲肤性能可增强设备佩戴的舒适度,减少皮肤过敏等问题 | 穿戴设备表面耐污亲肤涂层 | 电子 | 研究开发阶段 |
| 8 | 高端消费电子涂层材料用水性耐污UV树脂技术 | 开发一系列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的水性耐污UV树脂,可用于生产易清洁、耐污和耐划痕的消费电子涂层材料 | 消费电子涂层材料UV树脂 | 电子 | 研究开发阶段 |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136,628.59 | 125,893.52 | 113,959.02 | 101,933.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108,304.67 | 100,899.41 | 87,881.05 | 71,446.47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4.29% | 12.18% | 15.59% | 18.16% |
| 营业收入(万元) | 49,600.70 | 81,690.54 | 71,737.18 | 66,359.92 |
| 净利润(万元) | 10,707.35 | 14,578.66 | 10,563.13 | 2,595.0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0,707.35 | 14,578.66 | 10,856.30 | 3,009.1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0,687.65 | 14,171.26 | 9,601.14 | 2,683.6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2.26 | 2.99 | 2.09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2.26 | 2.99 | 2.09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6% | 15.01% | 12.56% | 3.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5,104.31 | 15,375.09 | 10,164.28 | 3,144.06 |
| 现金分红(万元) | 3,455.62 | 1,514.79 | 1,500.00 | 1,750.00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49% | 6.72% | 7.05% | 7.26% |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和81,690.54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56%、38.51%和40.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3.66万元、9,601.14万元和14,171.26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00.70万元和10,707.3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0.42%和48.48%。报告期内,受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增长、行业需求增加、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规模呈增长趋势。其中,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集流体涂层材料和光电涂层材料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22年度的11.28%增加至2024年度的16.57%,2025年上半年继续增加至18.79%。
公司经营业绩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在需求端,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密切相关;在价格端,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各细分领域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此外,公司经营业绩也受新产品产业化进展、新兴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等的影响。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景气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升等风险,或公司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利,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呈下降趋势。为响应产业链降本诉求、有效维护客户关系,在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工艺改进、扩大生产规模、加强供应链管控等方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根据客户诉求及市场竞争情况亦同步下调。其中,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业务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的平均单价如下:
单位:元/KG
| 业务类别 | 2025年上半年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家电 | 8.50 | 8.93 | 9.15 | 9.64 |
| 包装 | 19.36 | 20.65 | 22.26 | 23.71 |
| 新能源 | 15.40 | 17.16 | 19.35 | 24.11 |
| 电子 | 97.86 | 83.03 | 93.90 | 76.35 |
注:电子材料业务的单价计算时剔除其防护材料加工业务。
上述业务板块中,除电子材料业务外,其他主要业务板块的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均出现下降。其中,家电业务的销售单价随原材料价格下降、销售规模增长而有所下降;包装业务的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在新能源业务中,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长、进口材料逐步退出国内市场以及新能源全产业链持续降本等趋势,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降。未来若原材料价格继续下降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分别下降5.00%和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3.12个百分点和6.59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若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未来因客户降本诉求提升、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
幅下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3、新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自设立以来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开展产品迭代和创新。近年来,公司依托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产品,逐步切入新能源、LED芯片封装、数码喷印等新兴产业,并围绕软包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动汽车用换热器等新能源应用领域,Mini LED和Micro LED等新型显示领域,基站和数据机房换热器等新型数字化应用领域等开展技术储备。
如公司技术和产品储备的产业化不及预期、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出现替代技术路线、行业内竞争程度加剧,将影响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空间和盈利水平。
4、主要客户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2年以来,受下游需求减少、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一定压力,具体体现在部分客户回款周期、产品价格等方面。如果未来全球贸易形势恶化、国内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且公司不能持续开发新客户、新市场,则主要客户业绩波动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进行了20余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搭建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以实现特定功能的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技术平台涉及到含有分子材料特性的数据库;且树脂合成和涂层材料复配涉及到材料配方(如材料投入比例和投入顺序)和工艺(如反应温度和压力)。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配方或工艺泄密,将对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6、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事故,将面临部分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风险。
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政策的全面实施阶段,国家环保政策将日趋完善,在产业政策上鼓励涂层材料行业发展水性、无溶剂型环保涂层材料,对生产过程和下游涂覆的环境友好程度提出更高要求。未来如果国家针对树脂和涂层材料等产品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对VOCs、溶剂构成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则可能导致公司加大环保投入、调整产品配方、优化产品结构;如公司在环保政策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要求,则可能出现被环保处罚的风险,上述变化均可能导致增加生产和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7、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名,均为公司现有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的主要参与人。若因上述人员或其他关键研发工程师离职导致研发人员流失,可能导致公司在研技术暂停或终止开发,影响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进度,对公司在研技术、储备产品的研发进度以及现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8、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鼎胜新材、厦门保沣、金誉股份、东阳光等。报告期内,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出货量快速增加,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的销售规模呈增长趋势,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43.65%、45.72%、46.53%和48.19%,逐年提高。公司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和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客户主要为铝加工企业,该行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此外,公司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主要客户亦存在重合情况,其中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主要客户共3家,直接客户数量较少。
因此,公司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业务布局调整等原因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主要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9、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372.67万元、23,848.68万元、28,872.89万元和29,005.7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8.02%、20.93%、22.93%和
21.23%;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20,252.75万元、21,052.09
万元、20,373.79万元和27,241.5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9.87%、18.47%、16.18%和19.94%。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公司未能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实施严格管理,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坏账、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以及营运资金和现金流紧张,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10、存货跌价风险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12,282.99万元、10,237.60万元、9,655.82万元和11,792.96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700.46万元、1,489.32万元、1,075.11万元和1,104.73万元。如果未来出现生产成本增加、客户需求变更、履约期限延长等因素,或出现大额退换货、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订单无法继续履约、产品价格下降等情况,可能导致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11、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涂层材料的质量影响客户在铝箔等基材上涂覆的质量稳定性。如涂层材料不能与基材和客户的涂覆工艺良好适配,可能导致基材报废、影响客户涂覆效率等,造成直接客户的退换货、质量索赔和直接经济损失。此外,涂层材料的功能性要求多样,其功能性和质量稳定性对终端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终端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或性能不达标,公司将面临被客户索赔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市场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
12、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清远慧谷均已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享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公司或子公司报告期内还享有其他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40%、12.99%、13.27%和13.19%。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上调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将会增加公司的所得税成本,并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65.81万元、468.68万元、437.00万元和83.1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52%、4.03%、2.65%和0.68%。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政府补助的条件,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持续取得相关政府补助或者政府补助金额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直接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82.14%、80.55%、83.23%和83.47%。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营业成本、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单体、树脂、溶剂等,原材料价格与原油、天然气、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相关联。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受基础化工工厂停工、原油价格大幅上涨、风电行业景气度达到历史高点强烈刺激环氧树脂需求等特殊因素影响,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溶剂以及丙烯酸、有机硅、环氧等单体和树脂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此后,随着原油价格回落、化工产品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及原有产能恢复,上述原材料价格自2022年下半年起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可比类别的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分别上升5.00%和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2.46个百分点和4.92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出现回升,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主要产品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应用领域,上述行业的市场需求呈增长趋势,应用场景也不断拓展。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如未来行业新进入者增加,行业整体产能增长明显高于下游需求,或下游客户基于降本诉求而降低了对功能性材料的性能要求,将加剧市场竞争,从而对公司市场份额、盈利水平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3、贸易和关税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79.18万元、1,701.52万元、2,839.67万元和1,925.74万元,占比分别为1.19%、2.38%、3.50%和3.91%,占比较小;且公司不存在直接对美国客户的销售,亦不存在对美国供应商的直接采购。但由于全球经济和供应链已深度绑定,公司原材料与原油、天然气、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相关联,
公司产品最终应用领域如空调、金属包装、新能源电池、LED器件、数码喷印产品等存在一定规模的出口,如未来关税政策持续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扰动全球供应链,为全球及国内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进而造成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需求量减少,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新兴应用领域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磷酸铁锂正极集流体等,终端应用场景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公司光电涂层材料可用于Mini LED封装。在新能源领域,磷酸铁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主要技术路线,但受制于能量密度、客户偏好等原因,在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仍存在三元锂电池、固态电池等技术路线。如果磷酸铁锂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和渗透率下降,可能对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市场空间和收入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在显示技术领域,与LCD和OLED技术相比,Mini/Micro LED在亮度、对比度、寿命、反应时间、运行温度、功耗以及可视角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Mini/MicroLED尚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具有显示模组生产成本较高、良率较低,以及终端产品销售价格较高等特点。在LED直显、LCD和OLED等多种技术路线并存的市场环境中,如Mini/Micro LED的成本下降、良率提升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则可能面临市场渗透率及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光电涂层材料的市场空间和收入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三)其他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产能扩张,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产能将分别增加5万吨和8万吨,其中新增涂层材料产能用于对外销售,新增功能性树脂主要用于配套涂层材料产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产能增幅较大,特别是在新能源领域涂层材料的新增产能较多,占8万吨新增涂层材料产能的61.25%。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涉及的产品如金属包装领域涂层材料、新能源领域涂层材料、电子领域涂层材料,同行业企业亦在实施扩产规划,对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能力、产品迭代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认真的可行性分析,但如果公司市场拓展不力、新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或公司产品下游
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将不能得到充分消化,长期资产投资将为公司带来大额的资本支出以及折旧摊销费用,降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率。
2、发行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发行对象人数不足,以及其他触发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发行失败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3、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和投资信心、股票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脱离其实际价值而产生波动,存在投资风险。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 发行股数 | 15,779,100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25.00% |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15,779,100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25.00% |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不适用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适用 |
| 发行方式 | 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立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对象 | ||
| 承销方式 |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戴顺,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090008,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当升科技非公开、锡业股份非公开、华友钴业非公开、晶澳科技非公开、国元证券非公开、中国核电可转债、华友钴业可转债、鹿山新材可转债、皖能电力重组、华友钴业重组、鹿山新材IPO、宏柏新材IPO、永和股份IPO、晶澳科技可转债等项目工作。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李宁,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9050005,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完成了江瀚新材A股IPO、信德新材A股IPO、宝丰能源A股IPO、三棵树A股IPO、大唐环境H股IPO、方正证券A股IPO、天宜上佳非公开、晶澳科技非公开、恩捷股份可转债、靖远煤电可转债、节能风电可转债、国投电力非公开、三棵树非公开、通源石油非公开、晶澳科技可转债、龙源电力吸收合并ST平能项目、国电电力2017重大资产重组、桂冠电力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纺投资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工作。2025年5月14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4号,对李宁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以外,李宁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卢秉辰作为慧谷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项目协办人,指定封硕、邓畅、范朝荣、陈梓延、汪振涛、吴力健、孙倩作为慧谷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卢秉辰,证券执业编号:S1010119040105,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先后参与了瑞达期货IPO项目、晶科能源IPO项目、长江电力GDR、合盛硅业非公开发行项目、晶澳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新宙邦可转债项目、晶澳科技可转债项目,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方大集团可交债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人员联系方式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执业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三、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证投持有公司147.5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3.12%。
除此之外,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
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权益及在发行人处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人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内核部将按照保荐项目所处阶段以及项目组的预约情况对项目进行现场内核。内核部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之后,将指派审核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结合项目情况,有可能聘请外部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为本机构内核部提供专业意见支持。由内核部审核员召集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履行问核程序,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
内核审议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发现审议项目存在问题和风险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内核会召开前由内核部汇总出具项目内核报告。内核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表决方式对内核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审议。同意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决议应当至
少经2/3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通过。内核部对内核意见的答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核意见在项目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得到落实。
(二)内核意见
2025年5月22日,于中信证券大厦21层2号会议室召开了慧谷新材本次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内核会,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该项目通过了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意将慧谷新材本次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对外申报。
第三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荐人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十、保荐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第四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一、推荐意见
中信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4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并提请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其进行阶段,取得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授权程序合法、内容明确具体,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一)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说明
|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 | 是否符合 | 指标情况 |
|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 | ?是?否?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 ?是?否?不适用 | 公司2022年至2025年1-6月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81,690.54万元。 |
| 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 ?是?否?不适用 | 不适用 |
根据上表,慧谷新材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关于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的要求。
(二)公司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具体说明
1、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
(1)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界定的负面清单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
因此,公司行业分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所规定的创
业板负面清单。
(2)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鼓励产业
公司主要产品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匹配情况如下:
| 产品小类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 | 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 |
|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 3.3.7.1涂料制造下2641*“涂料制造”之“高性能抗老化涂料” | 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4.涂料和染(颜)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 | - | 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
|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 | - | - | 有色领域下 “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之“表面防腐蚀涂层技术” | - |
| 集流体涂层材料 | 3.3.9.1二次电池材料制造下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之“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3.6.4.4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制造下2641*“涂料制造”之“其他纳米涂料” | 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4.涂料和染(颜)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 | - | 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
| 光电涂层材料 | 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下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高端LED封装材料” | 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7.专用化学品:低VOCs含量胶粘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8.硅材料: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及杂化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 - | 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8.高性能树脂 23.电子级化学品 |
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
等产业目录的鼓励方向。
2、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坚持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先后在家电、包装、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攻克关键技术壁垒。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的创新投入
1)研发支出投入: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26%、7.05%、6.72%和6.49%。
2)研发人才梯队:公司截至2025年6月末拥有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27.28%。
3)研发场地:公司拥有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合成实验室、家电涂层材料开发实验室、包装材料开发实验室、电子材料开发实验室、新能源材料开发实验室、研发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发实验室,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公司的创新产出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拥有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项(包括2项美国发明专利和2项日本发明专利),公司主要产品均基于自主研发成果构建,核心专利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
(3)公司的创新认可
1)标准制定情况: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参与制定了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9项团体标准,4项市级科技成果。
2)市场地位:公司主要产品经过约2至6年较长时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调整,以及大量研发投入后实现量产,并在量产后持续迭代,从而与外资头部企业直接竞争,实现国产化替代。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
3)奖项或资质认定:公司近年来获得了多项产品或技术研发相关荣誉,主要如下:
| 序号 | 名称 | 取得时间 | 颁布机构 |
| 1 |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 2024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2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清远慧谷) | 2025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3 | 空调换热器用石墨烯改性防腐涂层制备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2024年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2024年 |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
| 4 | 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 2023年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5 |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2023年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6 | 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2023年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7 | 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 2022年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8 | 水性无铝高光转移涂层材料、自润滑节油型亲水涂层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 | 2022年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9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 2020年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 10 | 超高耐热半导体封装材料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 | 2019年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1 |
水性高耐候铝型材涂层材料、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环保型水性电子白板涂层材料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 2018年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3、公司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功能性涂层材料需求国,但中国市场长期为外资公司主导,迄今为止尚无中国公司进入世界前十名。以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为代表的外资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已经形成完整产品线布局,占据全球和中国市场主导地位,并且在中高端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形成了显著竞争优势。中国本土公司目前尚无大型平台化的涂层材料龙头公司,特别是在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国产替代仍需持续推进。
公司自设立以来,多次实现技术突破,解决了合成反应及分离纯化、抗菌丙烯酸涂层加工、水性树脂材料等行业关键技术难题,于2000年、2005年、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了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产业化,在多个领域建立起完整的国产替代体系。
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沿革、发展沿革及未来规划
4、公司的成长性及其表征
公司通过在材料的分子结构设计和化学合成领域的技术积淀具备了持续创新能力,从而打造了功能性材料矩阵,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新兴产业提供了关键材料支撑,实现了家电和包装领域涂层材料的持续迭代,以及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新产品在报告期内的快速增长。2022年至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81,690.54万元和49,600.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83.66万元、9,601.14万元、14,171.26万元和10,687.65万元,盈利规模逐年增长。
四、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人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各项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了管理、生产、销售、财务、研发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34640号),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09.17万元、10,856.30万元、14,578.66万元和10,707.35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3.66万元、9,601.14万元、14,171.26万元和10,687.65万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公司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34640号),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检索裁判文书网、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保荐人查验了发行人工商档案,发行人改制设立有关内部决策、审计、评估及验资文件,并核查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发行人前身慧谷有限成立于1999年10月11日,于2023年11月28日以股改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
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经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综上,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的会计记录、记账凭证等资料,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执行记录,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综上,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资产、专利、商标等资料,实地核查有关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及对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等资料,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一)项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重大销售合同及主要客户、发行人工商档案及股东名册、聘任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决议
和董事会决议、核心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及访谈文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和承诺,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核查发行人财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裁、行业研究、分析报告等资料,结合与发行人管理层的访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及开展相关业务所涉及的准入许可及相关资质情况,查阅了与发行人所从事行业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承诺及签署的调查表,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取得发行人住所地相关主管政府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网站及其他公开信息,并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综上,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7,337,3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779,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按照本次发行15,779,100股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63,116,400股。
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7,337,300股,按照本次发行15,779,100股测算,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三)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34640号),发行人2023年度和2024年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9,601.14万元和14,171.26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四)项和第2.1.2条的规定。
(六)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五节 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 主要事项 | 具体计划 |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人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人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人,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1)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2)列席发行人的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 (1)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及时向保荐人提供与本次保荐事项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 (2)接受保荐人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的义务,并提供有关资料或进行配合。 |
| (四)其他安排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戴 顺 | ||
| 李 宁 | ||
| 项目协办人: | ||
| 卢秉辰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年 月 日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 内核负责人: | ||
| 朱 洁 | ||
| 保荐业务负责人: | ||
| 孙 毅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年 月 日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
| 张佑君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