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暨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空天装备装配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公司”)新征机场周边工业用地用于建设空天装备装配厂房。前述竞买土地使用权及建设空天装备装配厂房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空天装备装配基地建设项目投资的公告》(编号:2025-074)。
二、交易进展情况近日,成飞公司与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让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宗地不动产单元代码:
510105002004GB00059W00000000宗地面积:147,590.93平方米宗地位置:青羊区黄田坝街道快活社区腾飞大道以北宗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使用权出让期限为20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出让价款:
177,109,120.00元付款方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三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88,554,560.00元,付款时间:2026年3月12日之前;第二期:
35,421,824.00元,付款时间:
2026年
月
日之前;第三期:
53,132,736.00元,付款时间:2026年8月11日之前。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不计利息。交付时间:受让人同意出让人将出让宗地的实物交付义务转移给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履行,具体由《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约定的交地人在2026年3月19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生效时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本项目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空天装备装配基地建设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