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5年10月24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包钢股份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节能减碳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立项的议案》
公司节能减碳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是2025年投资计划内项目。按照国家下发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该项目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实施LNG系统建设,建设投资79153.36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