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5年10月24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编制和审议过程进行了全面了解后一致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