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审计机构及人员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 年,于2011 年度进行工商登 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为北京市财政局,证书 序号为NO0014469。
截至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 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业务收入26.14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 亿元。
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 额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审计收费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 政处罚5 次、行政监管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和纪律处 分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 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纪律处分6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 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港口物流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 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 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 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 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长期资产、资产减值、有息负债、合并 报表、关联方交易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全 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 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 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 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 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等。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 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 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 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 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
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 当地执行审计程序。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没有 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 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 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 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 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 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 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 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 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