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丁向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丁向明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2025年8月8日 | 不适用 | 个人原因 | 是 | 其他职务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由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丁向明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同意由公司副总裁杨智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之日止。丁向明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向明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丁向明先生持有公司1,179,500股股票,离任后,其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