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_公司公告_上海电力: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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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就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于2025年

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有效期为2025年

日-2026年

日,目前处于自主行权阶段。

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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