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600023)_公司公告_浙能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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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4

600023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

2025-02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业绩补偿款支付方式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业绩补偿款支付方式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1)调整林建伟业绩补偿款支付方式;(2)公司与林建伟签署《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及《担保(股票质押)合同》,对业绩补偿相关事项作出调整;(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调整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调整事项考虑了补偿义务人无法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及资金筹措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了公司足额收到业绩补偿款与维护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稳定发展需要的关系,整体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经修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同意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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