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600027)_公司公告_华电国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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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之 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华电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 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华电国际2025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 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加速资金周转,降 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双方业务共同发展,经 华电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华电国际与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签署了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甲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协议期限

由2025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为期3 年。

3、交易内容

华电财务将以非独家形式向华电国际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 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

4、交易预计额度

(1)存款业务:华电国际在华电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 亿 元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华电国际的融资每日余额(华电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合 并计算)。

(2)综合授信服务业务:华电财务为华电国际提供的年度综合授信总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450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不超过250 亿元。

5、交易定价

(1)存款业务:华电国际在华电财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 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华电财务吸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 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结算服务:华电财务将承担所有结算服务的相关费用;

(3)综合授信服务业务:华电国际在华电财务的贷款利率及贴现费率等应 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融资利率、费率并且不高于华电财务向华电集团内 其他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融资业务所确定的利率、费率;

(4)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华电财务向华电国际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 费用,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或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如适用),不高于千分之四/每年且不高于华电财务就同种类其他金融服务向 华电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收取的费用标准。

6、责任义务

华电财务向华电国际提供的存款和结算服务,须在保证华电国际对资金的所 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华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等 情况,华电财务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以保证华电国际 的利益。

华电财务负责保障华电国际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金融监管总局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总局以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开展未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业务,不进 行非法活动。

华电财务应配合华电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制定、更新、 执行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如出现风险处置预案中确定的风 险情形,华电财务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华电国际,并配合华电国际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华电国际有权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华电国际存放于华 电财务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华电财务应当予以配合。

华电财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定期向华电国际提供财务 报告,并配合华电国际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华电财务在为华电国际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华电国际在华电 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华电财务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华电国际的存款, 华电国际有权从华电财务已经提供给华电国际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华电 国际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如因华电财务过错发生资金损失,华电财务应全额赔 偿华电国际的损失,且华电国际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如华电财务无法全额偿还 华电国际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华电财务发放给华电国际的贷款抵补。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协议 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 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协议 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自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来,华电国际与华电财 务严格履行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

公司在华电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于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 期间未超过120 亿元,且均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华电国际的融资每日余额;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止的一年期间内,公司在华电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最高数额 为115.22 亿元,没有超过上述约定,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经核实,公司在华 电财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华电财务 吸收华电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执行,存贷款业务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在华电财务的存贷款未影响华 电国际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保障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关联交易的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华电国际 制定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 称“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了风险防控 与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有效防范、降低和化解风险的措 施,有利于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风险处置预案,华电国际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审批公司 与华电财务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听取华电财务关联交易风险事项工作汇报, 履行有关决策,披露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及保障措施;华电国际成立金融风险防 范及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关联资 金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财务资产部为华电财务关联交易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对存放于华电财务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

华电国际制定了完善的风险处置程序,在华电财务出现特定风险情形下,由 财务资产部向领导小组汇报,制定风险处置方案,提出解决措施和资金保全方案, 领导小组研究后,上报公司董事会并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华电国际将要求华电 财务采取积极措施,寻找化解风险的办法,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针对华电财务 突发性金融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 真分析和总结,提出防范建议,便于更加有效地做好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

工作。突发性金融业务风险平息后,华电国际应加强对华电财务的监督,并重新 对华电财务相关金融业务风险进行评估。

华电国际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华电国际的关联交易情况,出现风险处 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应及时予以披露,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利益。

为控制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的持续关联交易风险,结合华电财务2025 年经 营情况和风险控制开展情况,华电国际对与华电财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风险 评估,并编制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 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协 议条款完备;自华电国际与华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来,华电国际 与华电财务严格履行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协议 执行情况良好;华电国际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风险控 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华电国际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路数平

骆毅平

美思航

吴思航

合证券 联

有 限 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2026年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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