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600027)_公司公告_华电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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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 街4 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3 月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 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批准《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发展报告》。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批准《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6 年度财务预算》。同意本公司编制的截 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的财务报告及本公司编制的2026 年度财务预算。该议案已经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批准《关于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请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报告书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 境内外董事会报告书,并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批准本公司编制的《董 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2026 年度工作计划》。

七、审议批准《关于年度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企 业管治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八、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和及 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内容与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与监督的实际情况;2、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 制重点活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 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综上,同意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

十、审议批准本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年报披露的 有关规定编制的境外2025 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 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批准本公司按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境内年报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审议批准《关于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编制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即境内《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及其摘要和信息采集表,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酌 情修改和及时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 明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十四、审议批准《关于确认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经过对以上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1、2025 年度的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 履行,各项关联交易均未超出相关协议约定的最高限额;2、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行为 是公平合理的,相应关联交易协议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 公司的商业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2025 年度涉及华电财务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的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审议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 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关于与中国华 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风险状况和公司2025 年度与华电 财务的关联交易情况;2、2025 年度在与华电财务开展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公司 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放于华电财务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公司资金的独立 性、安全性,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同意独 立董事丰镇平先生、王跃生先生、沈翎女士、黄克孟先生和报告期内已辞任独立董事李 兴春先生分别出具的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上述报告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丰镇平2025 年度述职报告》《华电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跃生2025 年度述职报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沈翎2025 年度述职报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克孟2025 年度 述职报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兴春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十七、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同意出具关于 独立董事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保持独立 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制定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制度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批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理工作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2026 年经理层成

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考核可行且切合实际,符合公司经 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同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2、公司制定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 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2026 年经理层 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 管理工作方案》执行。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兼任本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 性授权”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 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已 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十二、审议批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事宜提请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批准《关于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同意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本 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 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请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2025 年度减值有关情况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相关要求,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对 相关标的资产实施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公允价值34.94 亿元,其中房产8.11 亿元、土地14.34 亿元、股权12.49 亿元,未发生减值,未触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有关减值补 偿情形。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公司本次针对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开展2025 年度减值测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符合交易对方中 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 司就标的资产减值事项所作出的承诺约定。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对本次减值有 关议案安排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3、鉴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方均 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行为,为保证决策公允性,关联董事需要按照 规定回避表决。

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余九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的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25 年末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二十六、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同意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要求,结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有关工作实际,编制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授权董事会 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提名刘 雷、李泉城、朱鹏、曾庆华、曹敏、林琳、李国明为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王跃生、沈翎、黄克孟、苏敏为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6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雷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四月,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 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厂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工学学士;美国贝勒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 业,工商管理硕士。刘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刘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电力研究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 公司、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刘先生在电力企业管理、 产业金融、资本运营等方面有二十九年工作经验。

李泉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二年二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 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李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 董事长、总经理。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华电 集团公司、华电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在财务风控、金融业务、 资本运营、司库建设等方面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朱鹏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六年一月,正高级会计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朱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 绿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朱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大众报业集团、华鲁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先生在战略投资、资本运营、企 业管理方面有二十七年工作经验。

曾庆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七年十二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电力 学院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曾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曾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佳木斯发电厂、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贵 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电桐梓(遵义)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 限公司贵州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曾先生在企业管理、电力工程、产业发展等领域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曹敏女士,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正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项 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

监。曹女士曾先后就职于新疆红雁池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华电喀什发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曹女士在财务管理、 审计监督等方面有二十九年工作经验。

林琳女士,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九年一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毕业于济南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林女士现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发展部部长,曾先后就职于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林女士 在国资监管、企业管理、投资发展等领域拥有二十四年工作经验。

李国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九年三月,正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 计专业,本科学历。李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李先生曾先后就职 于西柏坡发电总厂、河北省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李先生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电力经营等方面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王跃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零年七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先生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于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后一直在北京 大学任教至今。王先生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辽宁成大等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主要研究领域为当代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企业制度与公司治 理、国际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

沈翎女士,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一年六月,高级会计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 专业,硕士研究生。沈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沈女士曾先后就职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国 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女士在资本运作、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黄克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六年十月,兰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国际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黄先生现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首席顾问。黄先生曾先后任职于 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执行主任;并曾兼 任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诚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 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改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专 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兼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黄先生主要 业务方向为投资并购、证券金融、建筑地产、国际商务、知识产权等方面非诉讼与各种 疑难诉讼(仲裁),包括经济犯罪案件,具备近三十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苏敏女士,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八年二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苏女士现 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苏女士曾先后 任职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运 (集团)总公司、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曾任徽商银行 (03698.HK)董事、皖能股份(000543.SZ)董事、中海集运(601866.SH)董事、中海 发展(600026.SH)董事、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非执行董事,招商局金融 集团董事,招商证券(600999.SH/06099.HK)非执行董事,博时基金董事,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002939.SZ)董事职务。苏女士在会计、财务及金融、企业管理方面有三 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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