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_公司公告_浙江新能: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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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杨晓兰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晓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杨晓兰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杨晓兰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长期从事金融研究。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系主任,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中宣部青年文化思想英才,上海市领军人才。

杨晓兰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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