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8月29日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会议由缪建民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本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站。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金融债券和存款证(CD)发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融债券和存款证(CD)发行一般性授权将于2026年6月30日到期,现申请延续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内容,延长授权有效期。董事会同意:
(一)截至2029年6月30日前,发行金融债券(不含各类存款证(CD))的余额不超过负债余额的10%,负债余额按本公司上年末全折人民币负债余额数核定,金融债券(不含各类存款证(CD))类型包括在境内市场、境外市场及离岸市场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外币债券等。
(二)截至2029年6月30日前,在符合监管要求范围内,自行择机发行存款证(CD)以补充流动性,各类存款证(CD)类型包括境内市场、境外市场及离岸市场发行的人民币存款证(CD)、外币存款证(CD)等。
(三)授权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本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和市场状况,决定金融债券和存款证(CD)发行的市场、币种、时机、金额、利率类型、期限、方式和资金用途。该授权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会议同意将本决议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2028年国产化改造基础软硬件采购投入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