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_公司公告_皖维高新: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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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 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 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投资金额: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2045 万元人 民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 万元,持有合肥中试 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以经评估的69.63 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 万元出 资,持有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动风险,且中试项目盈利周 期长、收益不确定,存在投资回报慢、现金流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试基地是衔接科研与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实验室阶段的技术参 数在放大至产业化规模时常出现偏差,亟需通过中试找到适配参数, 实现“人机料法环测”全要素匹配。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安徽省、合 肥市关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公司科技创新成果 转化,完善“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中试放大-产业化”全链条创新 体系,提升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地位,促进安 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

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试公司”),并 以此为主体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中试公司注册资本为2045 万元人民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 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 万元,持有中试公司60%股权;公司以 经评估的69.63 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 万元出资,持有中试公司40% 股权。

本项目围绕公司及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聚焦聚乙 烯醇(PVA)、聚乙烯醇缩丁醛(PVB)、特种功能膜材料、可降解高分 子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等优势领域,建设集中试研发、工艺放大、 检测验证、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中试平台,打通科技 成果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助力合肥市乃至全省打造国内领 先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中试公司资金统筹、建 设期融资及政府关系协调;公司负责提供土地及水、电等公用工程配 套;中试公司负责中试基地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维护及资产管 理等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17 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 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 款所规定 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公司于2026 年3 月18 日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了《合资合作协议》。

(三)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活动是指公司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合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 运营“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除本公司外,投资协议的另一 主体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系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所属全资子公司),属企业法人(国有独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

1、公司名称: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 所:安徽省巢湖市旗山路与旗麓路交叉口处

4、法定代表人:项云生

5、成立时间:2002 年07 月26 日

6、注册资本:柒亿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74087343XK

8、经营范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政府性 投资项目建设、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经营、高新技术和战 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工业园区及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建设和运营管 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融投资、与区内外企业合作投资和开发;科 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厂房销售;对旗下固定资产进行 投资管理;房屋租赁、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建筑装饰。(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12 月31 日

会计科目

(经审计)

(审计初稿)

资产总额(万元) 785,959.23 1,077,884.82

净资产(万元) 396,539.29 477,444.78

营业收入(万元) 52,642.46 116,567.26

净利润(万元) 8,539.63 8,708.73

10、股权结构: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100%持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 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2045 万元人民币;安徽省合肥市巢湖 市亚父街道中科大英才创新创业基地6 号综合办公楼

4、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基 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 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 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 货币出资1,227 万元,持有中试公司60%股权;公司以经评估的69.63 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 万元出资,持有中试公司4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的甲方特指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特指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合作宗旨与目标

1.1 打造绿色、安全、智慧、共享的化工新材料中试平台,打通 “实验室-中试-产业化”通道,服务合肥市新能源、新型显示、集 成电路、新型功能材料等主导产业。

式。 1.2 探索“国企资产自持+专业化运营+股权收益平衡”可持续模

中试基地建设内容与投资计划以合资公司委托第三方确定的可 研、立项、备案文件为准。

(二)政策资金申请与使用

2.1 双方一致同意以合资公司名义申报“科大硅谷”中试平台等 政策支持。

2.2 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合资公司账户,专款专用于设备购置和 智慧化系统建设等。

(三)法人治理与组织架构

3.1 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事项按公司章程 执行。

3.2 董事会:5 名董事,甲方委派2 名,乙方委派3 名;董事长 由乙方提名,副董事长由甲方提名;董事会决议过半数通过,但涉及 安全环保一票否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同意。

3.3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3 人,由甲方在董事会成员中 推荐1 名,乙方在董事会成员中推荐2 名。

3.4 经营班子:总经理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 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安全总监、环保总监由乙方推荐,报巢湖市 应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聘任。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4.1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期限为合资公司终止后5 年。

4.2 乙方承诺不利用中试项目信息从事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 务;甲方承诺不将乙方提供的公用工程数据用于非本项目用途。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试基地建成运营后,将有效补齐中试环节短板,加快高端新材 料成果产业化速度,提升技术壁垒与盈利水平;依托区域产业政策支 持,强化公司在合肥市及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中的龙头地位;拓展技术 服务与成果转化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吸引高端人才与优质项目集聚,推动公司产业 结构持续优化,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活力。

六、对外投资风险的分析

1、本次投资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即化工、新材料行业 监管、环保、能耗政策调整,可能影响项目审批与运营。

2、中试项目盈利周期长、收益不确定,存在投资回报慢、现金 流不及预期的风险。

3、实验室成果放大到中试环节存在工艺不稳定、技术路线不成 熟等失败可能。同时,下游应用拓展不及预期,中试成果转化不畅, 也可能导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

七、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合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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