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_公司公告_皖维高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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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张扬、张运楼审计,并出具天健审字[2026]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94,145.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3,676,463.43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238,794,150.6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289,675,302.86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49,436,529.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027,216.19元。

结合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及江苏盐城基地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9,106,4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41,382,128.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08,054,400.88元转入下期。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6,910,644.90126,277,093.74107,845,418.30
回购注销总额(元)1.001.00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33,994,145.52369,717,359.53341,697,914.4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623,027,216.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41,033,156.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3.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81,803,139.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41,033,159.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15.5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上表中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06,910,644.90元)包含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款165,528,515.92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了回购注销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业绩补偿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165,528,515.92元)、股份回购金额(1元)和本次现金分红(41,382,128.98元)合计人民币206,910,645.9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7.68%。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6-013)。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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