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基础上,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选举余冬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推荐选举余冬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选举董事长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我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马菁、张丰勇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