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证券简称:新疆天业公告编号:2026-002债券代码:110087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29.4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09,687.6525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857.5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857.5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576,785.1525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1.87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推进高盐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项目贷款44,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宽限期两年,分期放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流动性支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为天辰化工有限公司高盐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44,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合同签订后,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十五笔借款,共计24,588.25万元借款的提款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10月9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3月13日、2025年6月7日、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临2024-040、临2024-046、临2024-058、临2024-069、临2024-075、临2025-002、临2025-011、临2025-038、临2025-70《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目前,天辰化工有限公司高盐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第十六笔42万元、第十七笔87.40万元,合计
129.40万元提款手续,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向其控股股东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一年期1,75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已放款,公司按49%持股比例提供85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无其他股东。
公司本次为上述两家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986.9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8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270,06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75,48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含提供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5,0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天伟化工有限公司37,5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为资产负债率超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194,58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含提供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71,6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上述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的临2025-009《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持有49%股权的参股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天业”)拟分批向其股东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外部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12,000.00万元,应东华天业申请,为维持参股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东华天业不超过12,000.00万元借款提供不超过5,880.00万元担保计划,无担保费用,无反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将及时进行公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计划事项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临2025-024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为上述两家公司担保金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友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1798177840Y | ||
| 成立时间 | 2007年3月9日 | ||
| 注册地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 ||
| 注册资本 | 22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聚氯乙烯、烧碱、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39,732.73 | 428,853.70 | |
| 负债总额 | 340,551.04 | 305,594.07 | |
| 资产净额 | 99,181.69 | 123,259.63 | |
| 营业收入 | 223,256.19 | 299,859.30 | |
| 净利润 | -23,986.02 | -21,249.78 | |
2.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49% |
| 法定代表人 | 章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1MABKXG0RXE |
| 成立时间 | 2021年3月18日 |
| 注册地 |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北二十八小区6幢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02,123.21 | 103,738.30 | |
| 负债总额 | 81,680.99 | 83,453.96 | |
| 资产净额 | 20,442.21 | 20,284.34 | |
| 营业收入 | 4,662.57 | 9,699.79 | |
| 净利润 | 5.39 | 10.03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被担保人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涉及的担保协议共2笔,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履行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1年。
担保金额:担保合同金额分别为44,000万元、857.50万元;本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分别为129.40万元、857.50万元,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为参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未超出股权比例,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董事会判断下属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九届十次董事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参股公司担保是应参股公司要求,满足参股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作出的必要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参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55,94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76,785.152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32,235.36万元的比例为61.87%,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75,940万元(为参股公司担保额度5,88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66,785.1525万元(参股公司担保余额857.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89%;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1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3.9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