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9月10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现任监事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将“监事会”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后,部分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监事会履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