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告编号:2025-07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