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85证券简称:同仁堂公告编号:
2025-04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
| 集团公司 | 指 |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本集团 | 指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 同仁堂集团 | 指 |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其附属公司,不含本集团) |
| 同仁堂健康 | 指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同仁堂康养 | 指 | 北京同仁堂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元 | 指 | 元人民币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集团公司分别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和《销售框架性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公司预计协议期(2026年-2028年)内与同仁堂集团采购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每年均不超过150,000万元(不含税),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每年均不超过60,000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预案》和《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预案》,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预案》和《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预案》,关联董事张朝华女士、王春蕊女士、黄冬梅女士、王兴武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票赞成通过。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公司与集团公司分别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和《销售框架性协议》,协议期限均为三年,并对协议期(2023年-2025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进行预计,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每年均不超过150,000万元(不含税),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每年均不超过60,000万元(不含税)。
协议期(2023年-2025年)内,本集团与同仁堂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金额不含税):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前次预计金额 | 2025年1-9月发生金额注⑤ | 2024年度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及食品 | 同仁堂健康 | 150,000 | 49,939.04 | 67,143.98 | 85,174.96 | 注③ |
| 同仁堂康养 | 15,102.35 | 18,444.16 | 3,650.41 | |||
| 同仁堂集团其他(注①) | 8,693.75 | 6,998.86 | 8,664.20 |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同仁堂健康 | 60,000 | 16,464.59 | 29,211.31 | 23,591.62 | 注④ |
| 同仁堂集团其他(注②) | 8,070.28 | 9,119.28 | 4,620.03 |
注:
本处所指同仁堂集团除同仁堂健康、同仁堂康养外其他附属公司(含集团公司);
本处所指同仁堂集团除同仁堂健康外其他附属公司(含集团公司);
本集团向同仁堂集团采购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及食品,用于满足生产需求及下属零售平台经营所需。前次协议期(2023年-2025年)内,受复杂变化的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医药行业市场环境压力持续,本集团生产经营存在一定不均衡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期;
本集团向同仁堂集团销售产品,通过同仁堂集团及其附属平台推广本集团产品。前次协议期(2023年-2025年)内,受复杂变化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影响,本集团下游市场经营环境,特别是零售平台采购需求呈现发展不均衡的情况,关联交易实际发生规模低于预期。
结合公司2025年1-9月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不会超过前次预计金额。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为保证本集团与同仁堂集团日常关联交易规范有序运作,考虑到未来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规划安排,以及充分发挥本集团与同仁堂集团的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同时兼顾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相关交易历史成交金额及未来可能因产业协同而增加的交易规模,拟保持协议期(2026年-2028年)内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变。具体如下(金额不含税):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2025年1-9月发生金额 | 2024年度 | |
| 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及食品 | 同仁堂健康 | 150,000 | 49,939.04 | 67,143.98 | 4.95% |
| 同仁堂康养 | 15,102.35 | 18,444.16 | 1.36% | ||
| 同仁堂集团其他 | 8,693.75 | 6,998.86 | 0.52% |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同仁堂健康 | 60,000 | 16,464.59 | 29,211.31 | 1.58% |
| 同仁堂集团其他 | 8,070.28 | 9,119.28 | 0.49%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小锋成立时间:1992年8月17日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注册资本:72,387.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加工、制造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及中药饮片;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储运、药膳餐饮。
同仁堂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项目 | 2024/12/31(经审计) | 2025/9/30(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462.64 | 485.91 |
| 净资产 | 267.25 | 281.62 |
| 营业收入 | 251.20 | 180.61 |
| 净利润 | 27.53 | 23.19 |
同仁堂集团持有本公司52.45%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柏钢成立时间:2003年4月14日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8幢5层-13层注册资本:59,813.6482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主营业务: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等。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堂健康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项目 | 2024/12/31(经审计) | 2025/9/30(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100.22 | 97.06 |
| 净资产 | 40.21 | 37.34 |
| 营业收入 | 51.17 | 32.09 |
| 净利润 | 3.22 | -0.75 |
3.北京同仁堂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涛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0日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7号6层47-(06)02室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养老服务;医院管理;企业管理;日用品销售等。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堂康养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项目 | 2024/12/31(经审计) | 2025/9/30(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8.79 | 9.95 |
| 净资产 | 3.45 | 3.53 |
| 营业收入 | 9.70 | 7.07 |
| 净利润 | 0.45 | 0.27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历年来各次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协议严格执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和定价依据、交易价格
1.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拟签署《采购框架性协议》,约定本集团向同仁堂集团采购部分中药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及食品等。
定价依据: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不得以高于其向任何独立的第三方销售相同产品的价格作为向本集团供应产品的价格。
2.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拟签署《销售框架性协议》,约定本集团向同仁堂集团销售产品。
定价依据:按照本集团给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销售价格。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作为本集团非排他性的经销商,本集团按照对其他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价格给予同仁堂集团。
(二)结算方式双方按本集团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三)协议期限本次拟签订的《采购框架性协议》和《销售框架性协议》,协议有效期均为三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和《销售框架性协议》并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产生的正常经济行为,有助于利用同仁堂集团在采购、销售方面的优势,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效率,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