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长油(600087)_公司公告_招商南油: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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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和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南油”“公司”)依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一、亏损的情况

受金融危机及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自2010年起连续四年亏损。2014年6月5日,公司股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2014年7月18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4年11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由于连续巨额经营亏损以及对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14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94,782,112.23元。

公司完成重整以后呈现良性健康的发展态势,连续10年实现盈利,截至2024年12月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4,105,638.87元。

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一)弥补亏损的公积金来源与金额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南油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74,105,638.87元、盈余公积3,193,890.66元、资本公积4,281,222,452.10元,其中资本公积的来源主要是破产重整过程中股东代为偿债形成,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未限定用途。

(二)弥补亏损的方式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4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首先冲减母公司盈余公积3,193,890.66元,不足部分1,570,911,748.21元,以股东代为偿债形成的资本公积弥补。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2,710,310,703.89元,未分配利润变为0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将有效改善公司权益结构,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进一步助推公司加快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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