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三日前已按规定进行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5-06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5-068《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