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_公司公告_广州发展: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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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2名,陈茹岚监事委托陈旭东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同意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

同意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同意通过)。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174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7,115,017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同意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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