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3 月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 名, 实际出席董事7 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1)。
董事陈立志、许松青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2 票。
2、《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 年3 月20 日下午14 点00 分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