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点00分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
至2025年12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 √ |
| 5 |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6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7.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2)人 |
| 7.01 | 选举杨志强为董事 | √ |
| 7.02 | 选举李晓燕为董事 | √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4、6、7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为更好地服务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会议议案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111 | 北方稀土 | 2025/12/2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
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向公司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系人:李学峰章欣
联系电话:0472-2207799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电子邮箱:cnre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6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7.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 7.01 | 选举杨志强为董事 | ||||
| 7.02 | 选举李晓燕为董事 | ||||
备注: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当按照附件2所示累积投票
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根据所持股份数在“投票数”栏内填入投票股数,若平均投向各候选人,则在“投票数”栏目内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对董事候选人的选举作为议案组编号。股东应对议案组下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
| 7.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7.01 | 选举杨志强为董事 | |
| 7.02 | 选举李晓燕为董事 | |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该股东在议案组7.0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就有200票的表决权。该股东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组7.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股东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7.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7.01 | 选举杨志强为董事 | 200 | 100 | 150 | |
| 7.02 | 选举李晓燕为董事 | 0 | 100 | 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