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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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向贵所提交增发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3年4月27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建甫、连查庭,现拟变更为邓德祥、郑宇青。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甫、连查庭因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所现委派邓德祥、郑宇青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邓德祥、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9年;郑宇青、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6年。

王建甫、连查庭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王建甫、连查庭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王建甫、连查庭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王建甫、连查庭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邓德祥、郑宇青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王建甫、连查庭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邓德祥、郑宇青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邓德祥、郑宇青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王建甫、连查庭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邓德祥、郑宇青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浙江东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特此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翁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向贵所提交增发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3年4月27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建甫、连查庭,现拟变更为邓德祥、郑宇青。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甫、连查庭因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所现委派邓德祥、郑宇青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人基本情况: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9年。

本人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王建甫、连查庭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浙江东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德祥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向贵所提交增发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3年4月27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建甫、连查庭,现拟变更为邓德祥、郑宇青。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甫、连查庭因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所现委派邓德祥、郑宇青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人基本情况: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6年。

本人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王建甫、连查庭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浙江东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宇青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PanChinaCertil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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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邮编: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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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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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202

日向贵

所提交增发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3年4月27日被受理。

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建甫、连查庭,现拟变更为邓德祥、郑宇青。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甫、连查庭因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所现委

派邓德祥、郑宇青担任本次发行申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人承诺:

一、本人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本人承诺将一直对变更前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浙江东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连查庭

第1页共

二O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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