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事项提示: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
ZhejiangOrientHoldingsGroupCo.,Ltd。
●公司证券简称“浙江东方”及证券简称“600120”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变更情况如下:
| 拟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中文名称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ZhejiangOrientFinancialHoldingsGroupCo.,Ltd | ZhejiangOrientHoldingsGroupCo.,Ltd |
| 英文简称 | ZJOFHC | ZJOHC |
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浙江东方”、600120。公司自2018年更名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始终围绕“持牌金控”战略目标,高质量打造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战略方向和主营业务调整,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聚焦金融主业,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回报客户、回报员工、回报股东、回报社会”为使命,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名称变更事项的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制度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1. | 章程名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章程名称: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2. |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称《党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称《党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3.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字:ZhejiangOrientFinancialHoldingsGroupCo.,Ltd.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名称: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英文名字:ZhejiangOrientHoldingsGroupCo.,Ltd. |
| 4. |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本次名称变更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已签署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效力。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