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帅富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包括2025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基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前拟新增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湖南农业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衡阳金果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安又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5-50号的公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会议形成决议意见:1.本次公司所属子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前拟新增与关联方湖南农业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衡阳金果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安又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与关联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协同。2.上述事项根据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属合理、合法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因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龙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预计金额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