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600131)_公司公告_国网信通:董事长专题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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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董事长专题会议规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长专题会议是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定事项、董事会授权事项及有关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集体研究的会议形式。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范围包括《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事项、董事会授权的事项以及董事长认为应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议事规则

第四条董事长专题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议题内容参加或者列席会议。董事长可以根据会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董事长专题会议议题由董事长提出,或由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中心)或子公司负责人提出建议,董事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六条会议议题提交董事长专题会议前,要深入调查研究论证,

会前充分酝酿,按规定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

第七条董事长专题会议的召开时间和研究的议题确定后,应提前通知各位参会人员,会议材料原则上应提前送达,参会人员要认真阅读,准备意见。第八条董事长专题会议须有应参会人员的半数(含)以上到会方可召开。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当在会前请假。

第九条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事项,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议题,可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后再作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以及未经会议批准传达和公布的决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漏。

第四章会议组织与文件管理

第十一条董事长专题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由证券管理部负责。

第十二条证券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董事长专题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员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

第十三条董事长专题会议决议以《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发布。证券管理部负责起草《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由董事长审定签发。

第十四条证券管理部负责妥善保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年度及

时归档并保存。查阅会议材料、纪要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批准。

第五章会议决议的报告和贯彻执行第十五条董事长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长专题会议审议事项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董事长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由公司领导根据分工,组织有关部门(中心)、单位落实。

第十七条证券管理部负责董事长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相关协调工作,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督办工作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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