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_公司公告_东湖高新: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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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6

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5-05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调整,取消原内控委员会,相关职责并入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将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合并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王华(召集人)、金明伟、熊新华担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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