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4.00%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3.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注释:上述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540091MA6T1FEG0Y |
投资者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浪莎股份”)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巨浪”)关于持有公司股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依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西藏巨浪 | 1361.06 | 14.00 | 1263.85 | 13.00 | 集中竞价√ | 2025/6/27-2025/7/4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买入公司的股份,其权益变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