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源(600139)_公司公告_西源3: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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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源3: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7

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8月7日,根据债权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头中院”)作出(2025)内0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对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资源”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1月5日,包头中院作出(2025)内02破4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西部资源的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11月25日,根据债务人申请,包头中院作出(2025)内02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年11月25日起对西部资源进行重整。为了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西部资源的重整价值,在包头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西部资源的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部资源基本情况

西部资源成立于1997年12月2日,1998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0139。2023年3月27日,西部资源因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摘牌并终止上市,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证券简称为“西源3”,股票代码为00159。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
曾用名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05至2023-07)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04至2009-05) 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9-03至2004-04) 东方电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999-03前)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07007597278467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2503
法定代表人史跃朋
注册资本66,189.050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日
营业期限1997年12月2日至209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存续

(二)前十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西部资源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股)
1北京美通联合贸易有限公司20.7318%137,222,037
2冯树涛1.1884%7,866,002
3陈强1.0465%6,926,700
4胡清玮0.7869%5,208,700
5高敏江0.7826%5,180,000
6蒋卫东0.7315%4,841,600
7张才江0.7291%4,825,700
8雷剑0.6044%4,000,199
9傅宏宇0.4258%2,818,000
10胡翱彬0.3626%2,400,00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西部资源控股股东为北京美通联合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任彦堂。

(三)资产情况

根据西部资源公开披露的《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2025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西部资源合并口径下,资产总计406,932,854.76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609,091.51元,包括货币资金90,583.49元、预付账款197,519.93元、其他应收款1,148,730.33元及其他流动资产1,172,257.76元;非流动资产404,323,763.25元,包括投资性房地产32,143,236.06元、固定资产291,330.72元、无形资产342,562,785.75元及长期待摊费用29,326,410.72元。

西部资源母公司口径下,资产总计459,714,287.59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47,944,621.32元,包括货币资金61,937.98元、预付账款132,719.93元、其他应收款46,577,705.65元及其他流动资产1,172,257.76元;非流动资产411,769,666.27元,包括投资性房地产32,143,236.06元、固定资产233,850.85元、无形资产1,033,866.62元。

从西部资源账面资产情况来看,西部资源核心资产为所持有的广西南宁三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股权及下属的矿业权。

由于债务逾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等原因,西部资源主要资产尤其是所持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均已被司法冻结。

(四)负债情况

根据西部资源公开披露的《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2025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西部资源合并口径下,负债合计1,356,461,645.27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355,427,478.42元,包括应付账款570,269.54元、应付职工薪酬10,928,019.30元、应交税费8,694,368.61元及其他应付款1,335,234,820.97元、;非流动负债1,034,166.85元,包括预计负债492,500.00元、其他非流动负债541,666.85元。

西部资源母公司口径下,负债合计1,324,185,243.55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323,151,076.70元,包括应付账款82,920.04元、应付职工薪酬10,417,898.58元、应交税费6,275,685.97元及其他应付款

1,306,374,572.11元;非流动负债1,034,185,243.55元,包括预计负债492,500.00元、其他非流动负债541,666.85元。从西部资源账面负债情况来看,西部资源负债主要为欠付债权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款、违约金等费用合计约1,209,496,970.70元,以及所欠付的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五)西部资源经营情况

根据西部资源披露情况,西部资源已停产停业多年,核心子公司下属的矿业权亦已经逾期。

二、招募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随时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或终止。

2.本公告有关西部资源的情况介绍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重整投资人资质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

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4.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如拥有与西部资源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5.重整投资人应当满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如有),避免恶意或不正当的同业竞争限制西部资源正常的商业机会和发展,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重整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

重整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前,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收件地址,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重整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提交。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者接受重整投资人的补充报名。

2.重整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重整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报名材料的递交视为重整投资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2)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如有)、投资意向、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经营业绩、投资资金金额等。重整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西部资源提供资金支持方面的优势。

(4)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以及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6)保密承诺函,需盖章。

3.报名方式

请重整投资人将报名材料(一式二份)邮寄至管理人如下地址,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收件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凯仕悦华6楼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608办公室

联系人:乔律师,18147206697;李律师,18695467416;姚律师,电话13625834968

电子邮箱:xbzyzqsb@163.com

(二)初步审查

重整投资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且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尽快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其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其无法补正。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如重整投资人符合本次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与西部资源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重整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并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

(三)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

1.已报名参与重整的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缴纳尽调保证金3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缴纳完毕尽调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后,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西部资源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重整投资人原则上应以西部资源公开披露的信息为依据。重整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重整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重整投资人未签订《保密协议》、或签订《保密协议》后未按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西部资源重整投资人招募。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 户: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

账 号:2005 0101 0101 0002 0177

2.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为尽职调查期。管理人可以视各重整投资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尽职调查期。

3.重整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基于尽职调查而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后没收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四)缴纳重整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决定参加重整投资的已入围重整投资人,应于尽调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缴纳重整保证金500万元(之前已经缴纳的300万元尽调保证金转为重整保证金的一部分)至管理人账户,并同步向管理人报送重整投资方案。

2.本公告确定的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期限前,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投资方案,封面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 word 版本电子文档(U盘),与重整投资方案一起密封放于正本文件袋中。

(五)遴选评审

1.管理人将依法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对重整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2.若本次招募仅有一名重整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直接与该家重整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六)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重整投资人以及通过初步审查但未中选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

对于最终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包头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不计息)。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重整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附件一:《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附件二:《保密承诺函》附件三:《投资承诺函》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行为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函》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

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报名主体单位名称(全称): 报名形式:(勾选) ¨联合体报名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牵头成员: 联合体其他成员: ¨单体报名
财务状况截至 年 月 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 元,净资产为 元。
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信息、文件发送至上述电话、邮箱及地址的,均为有效送达)
投资意向本单位已充分知悉并了解《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司所要求的重整投资人报名条件。 本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本单位自愿参与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退款账户账户名称: 开户行:(具体到网点) 账号:

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

本单位拟参与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资源”)重整投资人招募(含尽职调查),承诺对知悉和获取(包括但不限于自管理人、西部资源及其下属企业处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口头或书面、电子传输等形式知悉和获取)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西部资源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财务、人员等非公开信息,且不论该等信息是否标注保密。本单位承诺:

(一)不会将任何前述信息用于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含尽职调查)之外的任何目的。

(二)未经管理人及西部资源书面授权,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本单位保证遵守本函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对本单位违反本函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资承诺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具备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若本单位最终被确定为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重整投资人,将全面充分依照招募公告、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的规定/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特此承诺。

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无重大违法行为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承诺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承诺。

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担任 职务,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重整投资人:

年 月 日

注:

1.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单位要写标准全称,并加盖公安机关备案且现行有效的公章;

3.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外国公民、中国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或中国台湾居民的,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头像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页)

附件六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管理人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内蒙古西部资源股份公司重整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单位办理如下事宜:

一、向管理人报名参加重整投资人招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参与评审并发表意见;

二、签署、递交、接受和转送有关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三、处理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其他: 。

委托代理人在重整投资人招募过程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特此授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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