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600141)_公司公告_兴发集团: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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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

600141证券简称:兴发集团转债代码:

110089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兴发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兴发转债”,转债代码:110089,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5年10月27日披露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鉴于上述事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并相应删除“第八章监事会”。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修订股东会是否审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5《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6《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7《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1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12《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修订
13《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修订
14《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15《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1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7《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1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20《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修订
2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制定
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上述事件对发行人影响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变更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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